我完全不介意甚至很支持使用这样的表达方式。语言是活的,作为一种交流的载体它是在不断演变、进化的,它更是包容的。它的本质是为了人们交流并准确地传达自己的意思。你可以辩解说“不能同意更多”不是正统的中文语法,它是英语语法蹩脚的直译,那么什么又是正统的中文语法呢?不考虑发音和简体字的问题,100年前的人们能看懂、听懂多少现代汉语呢?这种背景下到底他们的中文更正统,还是我们的中文更正统?说到底,我们需要那么在普通的交流场合下那么在意语法的正确性吗?更不用说因为口音、方言、甚至所受教育的原因,大家的发音千奇百怪(比如有的人l、n不分,有的人不分平翘舌音,有的人不会发后鼻音,诸如此类的),但想必大部分情况下大家都不会为此介怀。
另外稍微扯远一点,跟语法没有关系,但是也是体现语言包容性的一点,那就是外来词(外来语)。不必说各种音译的词汇,我们生活中实在太多太多大家甚至都习惯到以为是自古以来的中文词汇。比如我们祖国国名中的“共和”(来自日语的共和),比如我们在各种操作中经常看到的“取消”(来自日语的取り消し),比如我们提倡大家说话讲“逻辑”(来自希腊语λόγος)。大家说起这些词是如此自然,不会有人去纠结这些是不是中文的原生词汇。
更不用说汉语中自己产生的一些奇奇怪怪的词汇,什么“奥利给”,甚至央视的主播现在都张口闭口在说,这样的词符合中文的构词法吗?还有互联网企业生造出来的什么“生态化反”,“打通用户心智”,这都是啥?当然有的人会对这些词嗤之以鼻,觉得用这样的词很低级(我甚至下意识想说很low,但突然意识到这里似乎还是用中文比较好),坚决不用,但它们就是这样进入大部分中国人的词汇表中了。
所以我的观点就是,如果一种表达方式能够为足够多的人理解,能够准确地传达它想传达的意思,那就是合理的存在。你可以不用,但别人使用的时候请多一点宽容。至于怎么定义“足够多人”,我也不知道。我能想到的一个检测标准就是,当你拿着这个词、句去跟你中学的语文老师交流,看她/他听不听得懂(比如“奥利给”应该大多数情况下能理解,“u1s1”“yyds”之类的奇奇怪怪的缩写就不行了)。